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省资助中心通知要求,按照学校评定工作通知要求,自贸区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各班级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推荐,自贸区学院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最终评审,确定自贸区学院2025-2026年助学金评定结果,现予以公示:
一等助学金(22人):
娄佳瑞
张子欣
姜静舒
华明宇
王爽
吕鑫洋
程宇娇
马俊雅
曹欣茹
张天宝
王天丽
宋佳莉
王宇新
王艳鑫
蔡佳贺
史贵凯
白春华
荆静冉
刘博
刘俊影
张梦瑶
张伟彤
赵微
孙会雨
王喜栋
齐琪
刘立炜
李自强
李硕
彭鑫
许云晶
李佳霖
王畔
王璐玥
达彩艳
孟祥远
崔智远
刘帅
刘霖霖
聂欣宇
张雨欢
田媛
黄磊
刘源
刘宁
黄升辉
李博
王霁玥
杨文蕾
昝唯锋
郭瑞
艾心
宋嘉琪
夏春雨
王欣颖
郭淑芸
汝美虹
倪庆凯
范欣岩
牛宏云
杨欣雨
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14日—10月16日(3个工作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反馈。
学生处电话:0453-6512088
自贸区学院党委书记:0453-6511127 国教楼310
自贸区学院辅导员: 0453-6512177 国教楼308
自贸区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