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的通知》(黑教规〔2019〕9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修订)》、《牡丹江师范学院自贸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方案》,我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困难学生评定小组评议、年级困难学生评定领导小组评定、学院困难学生评定领导小组审批、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拟推荐名单如下:
特别困难(22人)
娄佳瑞
张子欣
姜静舒
华明宇
王爽
吕鑫洋
程宇娇
马俊雅
曹欣茹
张天宝
王天丽
宋佳莉
王宇新
王艳鑫
蔡佳贺
史贵凯
白春华
荆静冉
刘博
刘俊影
张梦瑶
张伟彤
赵微
孙会雨
王喜栋
齐琪
刘立炜
李自强
李硕
彭鑫
许云晶
李佳霖
王畔
王璐玥
达彩艳
孟祥远
崔智远
刘帅
刘霖霖
聂欣宇
张雨欢
田媛
黄磊
刘源
刘宁
黄升辉
李博
王霁玥
杨文蕾
昝唯锋
郭瑞
艾心
宋嘉琪
夏春雨
王欣颖
郭淑芸
汝美虹
倪庆凯
范欣岩
牛宏云
杨欣雨
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10日—10月13日(3个工作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反馈。
学生处电话:0453-6512088
自贸区学院党委书记:0453-6511127 国教楼310
自贸区学院辅导员: 0453-6512177 国教楼308
自贸区学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