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省资助中心通知要求,按照学校评定工作通知要求,自贸区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各班级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推荐,自贸区学院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最终评审,确定自贸区学院2026-2027年助学金评定结果,现予以公示:
一等助学金(20人)
刘 博 刘俊影 王艳鑫 王宇新 史贵凯 蔡佳贺 白春华 张梦瑶 张伟彤 孟祥远 张雨欢 荆静冉 宋嘉琪 丁雪涵 刘 帅 倪庆凯 崔智远 杨欣雨 田 媛 厉思雨
周芳旭 汝美虹 刘霖霖 牛宏云 范欣岩 聂欣宇 夏春雨 王新颖 郭淑芸
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10月13日—10月15日(3个工作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反馈。
学生处电话:0453-6512088
自贸区学院党委书记:0453-6511127 国教楼310
自贸区学院辅导员: 0453-6512177 国教楼308
自贸区学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