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我院2025-2026学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评定工作,通过申请人自主申报、班级组织评定、年级评议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审议等环节,确定2023级二等助学金2人。
二等助学金(2人):
历思雨 周芳旭
现面向全体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31日—4月2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反馈。
学生处:0453-6512088
自贸区学院党委书记:0453-6511127 国教楼310
自贸区学院辅导员:0453-6512177 国教楼312
自贸区学院
2026年3月31日